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制度
为加强学校多媒体教室的管理,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订本制度。
1.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,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时,必须由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,使用前应认真填写《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表》。
2.如要使用电教设备,需自行联系电教设备管理员,如有技术问题,要及时通知电教人员处理。
3.教室使用过程中,应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,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,一旦有故障,应立即报告电教员处理,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过程。
4.任课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时,应保证提供的教学课件无计算机病毒感染。
5.教师需要在计算机内安装与教学相关的软件时,需提前向网络技术中心申请,并准备好安装盘。
6.任课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时,应确保设备安全,不得擅自转借他人或任由学生自己使用。
7.未经同意,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,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,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。
8.注意保持室内清洁,严禁将饮料、食物等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带入教室。不得在桌面及墙上乱刻乱画。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。
9.教室使用结束,应检查教室内所有电教设备情况,整理好仪器设备,切断一切电源,将教室大门锁好。
10.多媒体教室使用实行部门负责制,部门负责人要负责到底。使用结束后,要把一切电教设备主动归还相关人员,如有损失,追究使用部门负责人责任。同时,打扫教室卫生,主动恢复教室原貌。
11.多媒体教室使用实行诚信档案制度。对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失的、未能保持卫生整洁的、使用完毕后未能主动恢复教室原貌的记入诚信缺失档案,连续三次诚信缺失的部门,取消多媒体教室使用资格。
胶州市第三实验小学
2011.11.10


